2014年,我所經歷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

從 2014 年開始,十一假期對於我們家來說就不再是單純的七天假期,而是每年一次的噩夢迴憶。2014 年 10 月 1 日晚上,我的女友(現在的妻子)在北京家中被持槍特警抓走,很快被關進北京郊區某軍事基地,執行所謂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」70 多天。就在她被抓的五天之後,即 2014 年 10 月 6 日下午,我也被同一批人抓走,關進同一個軍事基地,同樣執行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」,計 81 天。抓捕我們的理由,據說是因爲支持香港雨傘運動。

在許多普通人的認知裏,僅從名字上看,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」是一種頗爲柔性的懲罰方式,遠比什麼刑事拘留、關押在看守所輕鬆得多。可是大家怎麼想得到,溫情脈脈的名字背後卻是最恐怖的非法監禁和酷刑折磨。

過去六七年間,我許多次嘗試向各種朋友解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恐怖,但我不擅長作畫,只能以純粹語言的形式描述,不免留下遺憾。今年 10 月 5 日,正好看到「保護衛士」最新發布的一份報告:《囚禁:在中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祕密監獄內》(以下簡稱《囚禁》,點擊此處下載 PDF )。這份報告深度揭露中國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」的黑暗世界,是首次有調查報告透過豐富的插畫、衛星照片與建築草圖,來描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祕密監獄系統,將其真實面貌公之於衆。終於,終於有一份圖文並茂的報告來揭露這種慘無人道的非法刑罰。

回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那些日子對我來說仍然是一種精神煎熬,但我還是認真讀完了這份報告。我發現很多人的經歷與我類似,也有人經歷了更可怕的事,比如被強制餵食不明藥物導致意識錯亂等等。

閱讀這份報告時,別人的描述文字及圖片又把我的思緒帶回七年前的北京冬日。我在經歷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之時見過的那些人、經歷的那些事,又一一浮現上來。因此,我想借用《囚禁》的敘述提綱,分享我親身經歷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。

一、抓捕

《囚禁》提到:「突然襲擊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抓捕的決定性特點。」

我是 2014 年 10 月 6 日下午三點多被抓的,地點在北京市海淀區上莊鎮一條偏僻小路上。當時那條路上只有我一個人走路,停在路邊的吉普車裏突然出來兩個人。其中一人是海淀區國保小鄂(不知全名),另一人向我出示了他的工作證:北京市公安局,張京京。

他們問我:「你是不是 XXX ?」我說是。他們又說:「等你一天了。跟我們走吧!」

還沒等我反應過來,就被他們強行塞進吉普車,並且手機和揹包也被立刻奪走,這讓我完全沒有機會向外界求救,甚至都無法發送消息告訴家人朋友說我被捕了。因此在我被捕之後的一週,對於外界來說,我只是失去聯繫了。

我被從郊區帶回家裏,被迫簽下傳喚通知書、搜查通知書。然後我被戴上黑頭套塞進警車,留下十幾個警察在我家搜查。因爲我拒絕當場告知手機密碼,領頭的警察要求手下給我「背劍銬」,也就是一隻手從肩膀上面背過去,另一隻手從背後背過去,再把兩隻手銬到一起——這本身就是一種酷刑。

第一站是到北京市海淀區東昇派出所,在那裏又被迫簽下刑事拘留通知書,罪名是「尋釁滋事罪」。然後從派出所開車一小時左右,直接到達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地方。當時正值北京秋天的黃昏,我又是高度近視,全程戴着黑頭套,因此完全看不清外面的路況。

二、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內部

《囚禁》提到: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常神祕莫測。」

我至今不知自己被關押的地點所在,只知道那是一個住滿武警的軍事基地,每天無數次聽到飛機起降的聲音,懷疑是在北京南苑機場(南邊)或者北京首都機場(東北方向)附近。

根據我在東昇派出所簽下的那份拘留通知書,後來他們給我家人寄去一份拘留通知書,上面說我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。而實際上,我至今都不知道海淀區看守所在哪裏。我是直接從東昇派出所被拉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地點的,一直待在那個軍事基地的同一個房間,沒有去過任何看守所。想起那年冬天,我可憐的家人提着我的棉衣,一個一個看守所去找我,都是「查無此人」。他們哪裏知道,我被關在一個法外之地。

我被拘留的第 30 天左右,他們才讓我簽下一份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」通知書,上面的罪名已經變成「危害國家安全」。然而到那時爲止,我已經被實際上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了一個月。

三、日常作息

《囚禁》提到:「指監的生活意味着孤立、無聊和恐懼。你在裏面唯一的陪伴,將是被指派全天候 24 小時對你監視的兩名看守。」

我被關押在 302 房間,看守我的是一羣年輕的邊防武警。他們不知道我的名字,更不知道我的案情。對他們來說,我就叫「302」,我是他們的「對象」(看管對象)。

他們兩人一班,每兩個小時換班一次。只有三種情況,我才能離開那個房間:①申請上廁所;②不定期被允許洗澡;③抓捕或審訊我的人要把我帶走。

無論哪種情況離開,他們都會叫來第三個甚至第四個武警。我從他們的談論中得知,看守我的兩個人不能直接把我帶離房間,否則他們會被嚴厲懲罰,而我的懲罰可能更重——用他們的話說:等同越獄。

這捕之前,我已經戴着將近一千度的近視眼鏡。從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那天起,尤其是最早的幾十天裏,我完全無法使用眼鏡,哪怕每次被審訊完之後需要我簽字的時候,也不被允許戴眼鏡。用他們的話說:就寫兩個字,不戴眼鏡死不了。

直到後來,他們給我紙筆,要求我寫下所謂的案情陳述,我這纔有機會戴眼鏡。自從有了紙筆和眼鏡,我就不肯放下。看守人員不能知道案情,當然就更不能看我寫的東西,所以我經常藉口在寫案情陳述,其實是在寫一些自己還記得的文章和詩詞,以此打發時間。

看守人員都很年輕,文化程度很低。他們也會偷偷與我聊天,當然只是聊一些無關案情的事,比如你從哪裏來、你是什麼學歷、你有沒有結婚之類。據他們說,我這個本科畢業的人是他們看守的人當中學歷最低的。印象最深的是,有次半夜聽見一個武警小聲哭泣,原來是失戀了!我半夜醒來,躺在牀上,但仍然假裝在睡覺,身體不動,嘴巴微微地開合,聽他聊他的戀情,我試着開導他。後來,這個武警成爲所有看守當中對我比較照顧的一個,在他值班的時候,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,他會盡可能地允許我活動身體和寫東西。

《囚禁》當中提到:「兩名看守在離你很近的位置坐在帶軟墊的圈椅上,他們不是一動不動的監視你,就 是在玩着手中的手機。」

在我當時的經驗裏,手機這種東西是被絕對禁止的。整個軍事基地,只有每個班的領導(指導員)有手機,所有人要與外界聯繫都必須找他藉手機。普通武警被嚴格禁止使用手機,因爲那個地方的一切都是祕密,絕對不能外泄。哪怕他們不值班、回到宿舍休息的時候,也不能使用手機。我就不止一次地聽到過,指導員經常突擊檢查宿舍,某人剛買的手機被發現,當場就被摔碎,而且要寫檢查、記大過。所以,他們進入我的監室的時候,絕對不可能帶手機,否則我和他們都會有大麻煩。

四、監室

《囚禁》提到:「房間內的一切設置都進行了防自殺考量。」

關於「防自殺」,他們可謂是費盡心機。我從來沒有想過的一些自殺方式,都是從這裏知道的。

我的監室和審訊室,完全是同一個地方。每次審訊人員進來的時候,看守人員就要全部退出,坐在門口等待命令。而且審訊人員進入之後,房間的攝像頭、竊聽器就要關閉,因爲任何看守人員都不能知道案情。而當審訊人員離開的時候,三個看守(日常只是兩個)會馬上進入房間,全面檢查。

我先會被詢問:他們給你抽菸了嗎?他們給你刀了嗎?他們給你針了嗎?他們打你了嗎?

然後我會被要求脫光衣服檢查一次:被要求下蹲檢查,確保陰部和肛門內沒有藏東西;又被要求坐下、抬起雙腳,確保足底沒有藏東西。我早晨花了半天時間整理好的被子與牀鋪也會被掀翻檢查,確保裏邊沒有藏着任何利器。之後我又花時間穿衣服、重新整理牀鋪。這個過程是我感到最被侮辱的事。用他們的話說:反正你有的是時間,多做幾遍又有什麼關係?

五、酷刑和威脅

《囚禁》提及:「不過他們很小心,通常不會留下可視痕跡,通常將他們拳頭控制在你的腹部和背部,而避開臉部和下肢。」

我剛被關進那裏的時候,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並沒有什麼概念。畢竟那是 2014 年,根據《囚禁》當中所說, 2013 年纔開始出現這種現象呢。當時我要求見律師,否則我不說任何東西;我還拒絕交出手機和郵箱密碼……結果可想而知,我被帶到另外一棟建築實施酷刑。

他們準備了兩條溼毛巾,把我的手腕綁起來,再用繩子綁在溼毛巾外面,然後把我吊在窗戶欄杆上,只有腳尖着地。實際上,只有兩隻手腕承受着整個身體的重量。他們不會僅僅滿足於吊起來折磨我的手腕,而是開始用一根非常小的、像鋼筆一樣的電棍在我身上到處戳。

那次酷刑的尾聲是,他們問我:「你有沒有心臟病?」我說沒有。他們又問:「要不要我們幫你製造一點心臟病出來?」我看到旁邊桌上放着一臺什麼機器,懷疑是不是產生更大電流的機器呢?這時我腦子裏想起一個人:「小馬奔騰」公司老總李明。他曾經是中國知名的文化傳媒人,牽涉到原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案件,被帶走調查之時,突發心肌梗塞猝死。我早先就聽說,他可能是被酷刑致死。因此當我聽到正在對我實施酷刑的人問我「要不要幫你製造一點心臟病出來」的時候,我被嚇壞了,我知道我無法再像之前那樣強硬地拒絕交出密碼。

我當時忘了,在我第一次被審訊的時候,他們就告訴過我:你涉及危害國家安全,你的案件很嚴重,由國安部、公安部、解放軍和武警四部門聯合辦案——關於這一點,寇延丁老師在她的《敵人是怎樣煉成的:沒有權利沉默的中國人》一書當中也有相同描述。我當時竟然忘了曾經讀過的中國歷史,但凡這種案件、這種級別的部門辦案,他們從來不會心慈手軟。

六、寫在最後

我的大多數經歷都與《囚禁》當中所描述的類似,這裏就不再贅述。

寫完這篇分享之後,我忽然想起:當年直接迫害我和衆多師友的劊子手、原北京市公安局長、原公安部副部長傅政華,已經在 2021 年 10 月 2 日落馬。七年前的 10 月 1 日,我們那次案件第一個人被抓。雖說傅政華落馬也只是中共在執行其匪幫家法,但是像他這樣一個典型的酷吏惡警終於落馬,這個直接參與迫害我們的人恐怕會在監獄裏度過餘生,我還是難以抑制自己的高興。


本文是受「保護衛士」約稿而作,圖文版本發表於「保護衛士」網站


最后修改于 2021-10-19